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区别及判断标准

【导语】我国刑法的立法宗旨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而正当防卫制度的建立则是为了防止错误的“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做法,坚决捍卫法治精神。本文将从案发起因和主观层面两个方面,详细分析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区别及判断标准。

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区别及判断标准

我国刑法的立法宗旨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即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正当防卫制度的建立是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的不同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从案发起因方面分析两者的不同

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做出的制止行为。实践中的常见情形是针对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即将遭受的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

相互斗殴则是指双方主观上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客观上都积极实施了侵害对方的行为,即因琐事发生冲突,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的打斗。

但是有过错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动手一方仍继续追打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的,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从主观层面分析两者的不同

正当防卫中的防卫行为人往往是因为事发突然,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行为表现和主观方面具有被动性和节制性。

相互斗殴行为在主观上具有预谋性和主动性,斗殴双方一般会主动采取措施使对方遭受侵害。

【结语】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不同,需要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只有清晰地界定了正当防卫的范围和条件,才能真正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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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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