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案件上诉次数的限制、结案时间的影响因素,以及是否可以进行撤诉的情况。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
一、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多少次
刑事案件被告最多可以上诉一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可以结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什么时候结案取决于案件的审理进度以及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的一般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或者说判决下达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
特殊情况下,也就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经过相应调查取证和审查程序,有可能不足六个月就提前结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进行撤诉
不能。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
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或,是可以适用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刑事案件上诉次数有限,但结案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同时,刑事案件一般不可以进行撤诉,但加害人赔偿被害人可以影响量刑。了解这些法律规,对于相关当人和法律工作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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