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方法,并以一个盗窃4000元的案例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特定情形,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检察院不起诉的信息,请继续阅读本文。
一、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如果有以下情形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1、、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4000元检察院能不起诉吗
盗窃4000元,如果未达到当地的标准,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涉及盗窃4000元这样的案件,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对于一般公众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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