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不同于罚款,是一种刑罚,被强制执行的后果有哪些?

导语:很多人对罚金和罚款的概念存在混淆,其实罚金是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种刑罚。本文将详细解释罚金的性质和适用方式,并介绍罚金的强制执行方式和对个人生活的限制。

罚金不同于罚款,是一种刑罚,被强制执行的后果有哪些?

当然就是被强制执行了,如果故意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缴纳的话,还有可能再次进监狱。

这不是危言耸听,且听我细细道来。

1.罚金不是罚款,是一种刑罚。

很多人觉得,罚金不就是一种罚款么?不就是简单的交点儿钱的事儿么?

其实不然。

罚金是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刑罚的一种。

根据刑罚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其中附加刑又分成四种,罚金便是这四种附加刑中的一种。

附加刑有两种适用方式,第一种是附加在主刑后适用,比如最常见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第二种是单独适用,主要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人判的。主文表述为:单处罚金一万元。

你所问的问题,显然属于第一种。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以上哪种,罚金都是一种刑罚,都需要强制缴纳。而且即便是第二种单处罚金,也是属于留下犯罪记录,属于受到刑事处罚,影响以后的就业、参军、考公等等。

2.罚金可以早缴,也可以晚缴,但会强制缴纳。

作为一种刑罚,如果不缴就拉倒了的话,岂不是很丢人。

刑法第53条明确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虽然如此,该条款落实的并不到位。

不容否认的是,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着不缴就不缴的状况。直至近十年来,这一状况才有所改变。

2014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

之后,绝大多数法院的刑事审判部门都将未缴纳罚金的案件移送至执行局,由执行局予以强制执行。

这不仅包括之后作出的判决,也包括之前判决了,但没有缴纳的。

3.罚金会被强制执行。

如果罚金在裁判文书做出之前缴纳,一般会被视为悔罪态度好的表现,从而在判决的刑期上获得一定的“优惠”。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还会被宣告缓刑。

如果罚金在服刑期间缴纳,则会被认定为有悔罪表现,从而在减刑、假释时,取得一定的便利。

当然,只要在判决书认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都会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的。

执行局立为执行案件之后,首先便会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中的钱、房产、公积金、车辆,等等。

一旦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会采取冻结、扣划、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

但是,如果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法院也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然而,终本了并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在罚金缴齐之前,案子会一直都在。

理论上来说,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话,案件都会恢复执行。这包括出狱以后新挣得工资等收入,也包括退休以后的退休金。

而且,在罚金缴清之前,被执行人都会被限制高消费的,不能做高铁、飞机,不能买车、买房等。

结语:罚金的缴纳是一种刑事处罚,不论是作为附加刑还是单独适用,都需要被强制执行。如果故意逃避缴纳,甚至可能再次进监狱。因此,遵守法律,及时缴纳罚金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在缴清罚金之前,被执行人的生活将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也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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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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