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团体诈骗罪刑期及立案处理流程

【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境外团体诈骗罪的刑期判定和立案处理流程。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而立案后的处理流程包括报案、警方调查、传讯询问、移送检察院审查等步骤。了解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提高人们对境外团体诈骗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境外团体诈骗罪刑期及立案处理流程

一、境外团体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境外团体诈骗罪的主犯判刑是:

1、诈骗数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从犯应该从轻处罚的。

《刑法》第266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立案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受骗之后,到警察局报案,警察会根据受骗财物数额大小作出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公安机关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

2、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诉。

若认为本案证据有瑕疵,但确实可以提起诉讼的,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再提起公诉;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的,会字15日内向受害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的,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复议。检察院受理复议后,会进行认证的调查,给予受害人一个答复。

三、诈骗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1、诈骗罪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2、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结语】境外团体诈骗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厉的刑罚是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同时,立案后的处理流程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和犯罪嫌疑人的依法审判。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加深大家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防范诈骗犯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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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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