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同诈骗罪判决标准及行为表现

导语:想要了解酒店合同诈骗罪的判决标准以及行为表现吗?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刑法》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和判决标准,以及合同诈骗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酒店合同诈骗罪判决标准及行为表现

一、酒店合同诈骗罪怎么判的?

酒店合同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行为表现是什么?

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

二是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就是那种行为人只具有某种履行合同的意向,就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带有半真半假的性质。这类合同客观上已经具备部分履约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

三是内容完全虚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行为人在主观上就没有准备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明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行为人主观上无长期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只是想临时借用,待将来有收益后再行归还对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三、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

(3)欺诈财物的数额不同。

结语: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区别,主要表现在目的和手段上。合同诈骗罪旨在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民事欺诈行为则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也与民事欺诈有所不同。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判断合同诈骗罪的性质和判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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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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