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想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本文详细介绍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以及办理手续,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会见犯嫌疑人怎么办
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二、会见犯罪嫌疑人规定是什么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阶段需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公函;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委托人的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或亲属关系证明;
5、律师执业证。
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但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会见通知。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还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了解清楚规定和办理手续,才能更好地为被告提供辩护。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https://www.yundaoxs.com/xsbh/8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