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后,是否还能继续上诉?本文将解析刑事案件二审上诉的条件和程序,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一、对刑事判决还不服我还能再上诉吗
1、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后,不能再上诉,只能够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要求上一级法院处理。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二审抗诉的条件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三、是怎样的?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的上诉案件;
(3)人民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结语】在刑事案件中,二审后不能再上诉,但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要求上一级法院处理。同时,对于特定情况下的错误裁判和重大影响的案件,也可以提出抗诉。了解刑事案件上诉的条件和程序,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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