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律师在开庭时可以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证人带有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瑕疵,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二,律师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如果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律师可以对证人庭前证言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https://www.yundaoxs.com/lswd/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