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了解检察院的不起诉相关规定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非常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检察院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让我们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检察院能不能不起诉
1、能。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2、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续保后有不予起诉的可能吗
检察院续保后有不予起诉的可能。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终止而不交付法院审判的处分决定。检察院不予起诉意味着当事人可能有罪,但因为情节轻微等特殊情况,因此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4000元检察院能不起诉吗
盗窃4000元,如果未达到当地的标准,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检察院能够不起诉的情况,并了解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以便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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