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多长时间结案(检察院移交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导语:本文介绍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人的留置盘问时间及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间限制。同时还介绍了检察院不批捕多长时间结案以及检察院移交法院多长时间开庭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检察院不批捕多长时间结案(检察院移交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一、检察院录口供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当事人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等法定情形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留置盘问。

留置盘问时间自被盘问人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对于到期不批准继续留置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检察院不批捕多长时间结案

检察院不够批捕条件两个月左右结案,人民检察院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等参与人,听取辩护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三、检察院移交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如果检察院已经提起的,法院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开庭。法院受理公诉案件以后,应当在受理之后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案件复杂的,判决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所以必须在此期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留置盘问时限和拘留时间上有明确规定。而检察院在不批捕和移交法院的时间也有一定的要求。了解这些时间规定和注意事项,有助于保障被盘问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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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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