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想要自诉一个刑事案件,需要符合特定条件。本文将详细解析刑事案件的自诉范围,以及自诉案件的条件和法律依据。如果您想了解刑事案件的自诉权利,不妨继续阅读。
一、刑事案件能自己起诉吗
刑事案件能自诉刑事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撤回起诉有要求吗
首先,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
(1)法庭审判过程中,判决宣告前,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等情形,能要求撤回起诉;
(2)第二种就是补充侦查后,到了法庭的期限内依然达不到让法庭恢复审理的条件,这时检察院能撤回起诉。
其次,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能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不负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是否能进行撤诉
不能。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能影响量刑的。
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或,是能适用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能酌情处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刑事案件的自诉权利是被害人的一项重要权益。在特定条件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以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然而,自诉案件的受理与否,仍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决定。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刑事案件的自诉问题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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