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权限规定及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导语】本文主要介绍了刑事案件的权限规定,以及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权限和职责。律师可以代理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指导、代理委托人行使权利。此外,本文还介绍了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要求和禁止担任活动见证人的人员范围。

刑事案件的权限规定及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的权限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律师的代理权限有:

1.律师可以接受案件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2.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向委托人提供和其他法律帮助。

3.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

4.代理律师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申请回避,并协助被害人行使此项权利。

5.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依法指导、代理委托人行使权利。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展开辩论。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独立发表代理意见。

7.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收到后五日内,请求人民。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三条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见的要求是哪些

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要求:

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三、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要求有什么

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要求:

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结语】刑事案件的权限规定对律师的代理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中有权指导委托人行使权利,并独立发表代理意见。同时,刑事案件见证人必须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对担任见证人的人员范围也进行了限制,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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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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