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我国刑法中,犯诈骗罪涉及金额两百万的情况下,判刑标准是多久呢?本文将详细解读《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并说明诈骗案件的管辖范围和借条上写假地址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阅读。
一、犯诈骗罪涉及金额两百万判多久?
1、诈骗两百多万构成诈骗罪,量刑标准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两百多万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案管辖是以打款地为主吗?
1、诈骗案管辖不一定以打款地为主。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2)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3)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三、在借条上写假地址算诈骗吗?
1、在借条上写假地址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诈骗、也有可能不会。
故意伪造假借条的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也有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也有可能并不会构成犯罪。若是借款人在向法院提出债务纠纷的诉讼请求时,故意向法院提交了自己伪造的虚假借条,那么此伪造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2、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伪造借条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区别对待:
一般情况下,伪造借条,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没有进行虚假诉讼,那么很难构成犯罪。比如,伪造借条是因对方确实与伪造人存在债务关系,债务原因并不是借款而是所欠劳务费、租赁费或者其他费用,这类情况就很难认定为犯罪。
3、伪造借条也可能构成犯罪:
(1)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
(2)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伪造的借条进行诉讼,骗取财物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结语:本文通过解析《刑法》相关条款,对犯诈骗罪涉及金额两百万的刑期和罚金进行了解释。同时,也对诈骗案件的管辖范围以及借条上写假地址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们有所启发,并提供一定的法律参考。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咨询专业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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