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刑事案件中,伤残鉴定不仅与罪名定罪量刑有关,还与赔偿数额挂钩。本文详细介绍了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标准和影响,以及交通肇事罪的特殊情况。对于大部分刑事犯罪而言,伤残鉴定都是必要的。
先说答案:需要看具体实际的罪名,而且肯定是有用的,只不过对不同的罪名来说,用处大小不同。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一旦涉及到伤残鉴定,自然就意味着被害人的人身在刑事犯罪过程中受到了伤害。对于一般民事案件而言,当然是需要伤残鉴定了,因为这关系到赔偿金的数额。但是对于刑事案件就比较特殊了,因为他不止涉及赔偿金的数额,还涉及量刑的问题。
伤情鉴定:影响到定罪和量刑。
在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人身损害的鉴定有两个:一个是伤情鉴定,一个是伤残鉴定。
伤情鉴定,是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判处何种刑罚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伤情鉴定的结果由轻到重分为以下5类: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
以最常见的故意伤害行为为例,鉴定构成轻微伤的话,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构成轻伤的,则由刑法规制,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旦鉴定为重伤,则需要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主要影响到赔偿数额。
与伤情鉴定不同,伤残鉴定则是另外一种标准。
伤残鉴定有10个等级,最轻的为10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伤残。一级伤残基本上就相当于植物人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在民事案件中,伤残鉴定主要是与赔偿数额挂钩的,一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是完全一致的,之后按10%的比例依次递减,10级伤残赔偿金的话,要赔偿10%的死亡赔偿金数额。
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只有一个罪名会影响赔偿数额。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只赔偿受害人的直接物质损失,而不能赔偿精神损失。后者主要就是指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对于一般的犯罪而言,即便构成伤残了,也不会赔偿伤残赔偿金。正如故意杀人罪造成被害人死亡了,不会赔偿死亡赔偿金一样,故意伤害造成伤残也不会赔偿伤残赔偿金。
但是有一种特殊的罪名,就是交通肇事罪。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是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就在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2条之中。
但是:伤残鉴定能够影响判决的刑期、以及刑事和解的赔偿金数额。
如果仅看赔偿金数额的话,有些人可能会觉得,那就没有必要申请伤残鉴定。
其实不然,对于普通的刑事案件而言,构成伤残与否也会有两个影响:
第1个影响是判决的刑期。虽然法律上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根据一些省份量刑规范实施细则而言,构成伤残是增加量刑刑期的一个条件。比如,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一般会增加1~3个月的刑期。
第2个影响是和解的数额。虽然法律规定不会判处残疾赔偿金,但这只是在判决的情况下。如果刑事和解了,则是不受上述数额限制的。在现实中,一旦和解的话,被害人当然是需要由对方赔偿相应的伤害赔偿金损失的。
因此,是否需要做伤残鉴定,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案件不是交通肇事罪,而且对方没有任何的偿付能力(即便判了,也基本上是空判的话),当然就没有必要做伤残鉴定了,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的刑事犯罪,都是有必要做伤残鉴定的。
【结语】是否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取决于具体情况。除了交通肇事罪和无偿付能力的对方,其他刑事犯罪都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不仅影响判决的刑期,还与刑事和解的赔偿数额有关。对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来说,伤残鉴定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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