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冻结属于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的区别

【导语】账户冻结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与查封和扣押类似但又有所不同。本文将详细介绍冻结、查封和扣押的性质和区别,以及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具体情况。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冻结情况。

账户冻结属于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的区别

这个情况说不好的,有可能很快,也有可能时间比较长。因为冻结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保全,一种是强制执行。

接下来我们展开说一说。

1.账户冻结属于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与之相适应的,还有查封和扣押。

其中查封和冻结属于性质类似的,都是不让对外处置,但是可以使用。

其中,查封主要针对的是房产、车辆等有产权登记的财物。而冻结,则主要针对银行存款、股票、微信、支付宝等特殊的金钱财产。

扣押则又不一样,扣押就直接相当于死封了,扣押在一般情况下是扣押到法院的,就不再让人使用了,直接限制了使用权。

在实务中最常见的扣押的就是车辆了,其次就是一些特殊的机器设备等动产。

2.能够采取强制措施的,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在保全过程中,一种是强制执行过程中。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第25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其中,财产保全分为两类,即: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我们按照诉讼中的时间顺序来说。

3.诉前保全,顾名思义,就是在提起诉讼之前的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在你知道自己被起诉之前,银行账户就会被冻结。法院在冻结你账户之后,才会通知你。

毕竟,诉前保全所打的就是一个突然袭击。

4.诉讼保全则是案件立案以后、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从实务中来,诉讼保全有先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之后再予以冻结账户的;当然也有在开庭之后才进行保全的;还有在判决之后生效之前进行保全的。不过更多地,则是和投诉前保全一样,进行突然袭击的。

5.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执行中的冻结了。这是由于你对生效的裁判文书没有履行,对方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进入执行程序了。

在执行程序中,冻结是最常见的操作方式。

不过,既然已经知道自己欠钱了,最好的方式自然是跟对方协商,如何还款。

实在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也可以考虑分期分批还款。

这样既能防止自己的账号被冻结,又能不伤和气,以后继续做朋友、继续做买卖。

【结语】账户冻结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之一,它与查封和扣押有一定的区别。在面对冻结时,我们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方式以避免账户被冻结,并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了解冻结、查封和扣押的区别,以及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情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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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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