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一切结束,债务仍然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本文将从法律程序、终本结案方式和继续要债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解析,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案件终本后的情况。
当然了!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了,终本只是一个阶段的结束,欠的债还是可以要的,而且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接下来,我们展开说一说。
1.我们知道,任何案件的审判和执行,都是有一定程序的,也是有一定期限的,以防止案件过度的积压,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如果执行案件没有一个出口的话,只要没有执行完毕,一直轱辘着的话,那么,留在执行法官手里的案件就会越来越多,会导致执行法官无所适从。
同时,如果没有一个期限倒逼着法官的话,那么案件也就谈不上执行了,有可能出现哪个案件有人找、才会执行那个案件的情况。
正是因为如此,法律规定了执行案件需要在6个月之内结案。
当然,结案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我们最希望出现的执行完毕之外,最经常遇见的还有终结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两种。此外,还有不予执行这种特殊的情况,但是实践中很少。
2.无论从公开的数据显示,还是从现实中的真实情况来看,终本都是执行案件中最主要的结案方式。
要进行终本结案,主要有两种途径:
第1种途径是经过申请执行人的认可,或者是同意,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决定。
第2种途径是法院依职权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这种情况下是无需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17条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那么,法院可以依职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不过,无论是哪种途径,要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相关的财产暂时无法执行。后者比如,查封了车辆的车籍,但是车辆没有实际扣押。
3.但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是案件完全完毕了,并不是法院不再管了。
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17条中明确规定: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由此,法律上规定的很明确,即便终本了,也还是可以继续向被执行人要钱的,而且这个时间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另外,还可以了解以下几点:
一是在完全执行完毕之前,被执行人会被一直限制高消费,一直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不能旅游、度假,不能买车、买房。
二是如果被执行人到达退休年龄、领取了退休金,那么这个退休金也是可以执行的,只需要给他留下最低生活保障的钱款就行了。
三是即便被执行人死亡了,只要他个人留有财产,那么其留下的财产将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其余的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这就是:人死债不灭。
因此,你可以放心,钱还是可以继续要的,只不过你需要盯紧他,看看他有没有新的动向,或者有新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随时提供给法院就可以了。
结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代表案件完全完结,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向法院继续申请执行。无论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还是在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只要符合规定,申请执行人都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信息。因此,在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需要及时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以便继续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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