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现代法律的规定,每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父母也不例外。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父母仍然需要为孩子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义务。本文将讨论这些特殊情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这种情况,是很难管他父母要的,除非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按照以前的说法或者民间的说法,都是父债子偿、或者子债父偿,毕竟他们都是一家人嘛。但是现在从法律规定上,并不支持这样的观点了。
根据现代法律的思维,每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非特殊情况,是不用对其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的。父母也不例外。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情况下都无需承担孩子的还款责任。在比较特殊的几个情况下。孩子欠钱不还了,父母还是需要一起还的,这些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1种是父母属于共同借款人的。比如钱是孩子借的,但是在借条、欠条的借款人处,父母也签字了、认可了,自然是需要共同偿还还款的义务。
尤其是孩子借款以后,将钱款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家庭共同生活了,父母来偿还,更是天经地义的了。
第2种是父母自愿作为担保人的,在很多欠条或者借条上书写的时候,父母并非在共同欠款人处签字,而是在后面另加了一个“担保人”。
一旦在担保人处签字,就意味着父母自愿承担这个担保的义务了。
不过,这里还需要区分一个连带担保、或者是一般担保义务的。前者是无论如何都需要一起还钱,后者是只有当子女无力还款的时候,担保人才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明确的话,自然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那么根据民法典第686条的规定,是按照一般保证承担担保责任的。
第3种情况就比较特殊了,如果子女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父母也是跑不了的。
这主要就包括两类,一类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第2类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意识的精神病人。
在这两种情况下,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
第4种就更加特殊了,就是父母由于自己或者子女的不当行为,导致自己被牵扯进来。
比如,子女欠钱不还,已被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甚至进入执行环节,在此期间子女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无偿转让给父母,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父母。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便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这个赠予或者是不合理的转让。
与此同时,子女的行为就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如果数额不大的话,涉及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果父母对于子女转账这个情况明知的话,那么就不只是将财务返回去这么简单了,也需要承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共同违法、犯罪责任。
结语: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并不需要为孩子的债务承担责任。然而,在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子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子女不当行为导致牵扯进来的情况下,父母需要与孩子共同还款。如果父母明知子女的转账行为涉及违法甚至犯罪,他们还需要承担共同违法、犯罪责任。当面临这些特殊情况时,父母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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