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行为涉嫌犯罪?嫖娼、传播性病、强奸等行为解析

【导语】开房行为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嫌犯罪,嫖娼、传播性病、强奸等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本文将对这些行为进行详细解析,帮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开房行为涉嫌犯罪?嫖娼、传播性病、强奸等行为解析

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一般情况下是不违法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何止是违法,还有可能涉嫌犯罪呢。

有人说,虽然我们不是夫妻,但是我们双方都是自愿的。非常抱歉,这种情况下也还是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

当然如果没有遇到公安机关查房,也没有什么当事人举报之类的话,那是不会有什么违法犯罪的,毕竟不举不究嘛。

接下来我们就说一说啊,双方开房情况下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情况。

1.最为常见的自然就是嫖娼行为了,嫖娼自然都不是夫妻,而且双方都是自愿的了,但是嫖娼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双方之间是以发生金钱交易为目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没有什么争议的。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只有发生关系才会认定为嫖娼,即便双方没有发生关系,采取了口交、手淫等行为,也是可以认定为嫖娼的。

2.嫖娼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只有一种特殊的情况会构成犯罪,那就是传播性病罪。

如果发生关系的双方有一方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严重的性病,同时还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对方发生关系,那么就涉嫌传播性病罪了。

根据刑法第360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当然这里自己患有性病,必须自己对此是明知的,如果自己也不知道的话,那是不构成犯罪的。

3.这里还有几种比较特殊的强奸罪。就是男方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采取胁迫的方式,甚至女方还完全配合,也会构成。

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是女方处于醉酒或者昏迷等,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

二是女方由于害怕,只是在男方做出了一些威胁性的语言,或者动作以后,就不敢反抗了。

三是虽然女方完全配合,但是女方属于未曾未满14周岁的少女,且男方对此明知如的。

四是女方属于无性防卫能力的精神病人。

在这几种情况下,都需要追究男方强奸罪的刑事责任,至少需要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4.以上这几种是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接下来有两种相对不怎么常见的。

第1种是其中有一方属于在婚姻关系程序之中。另一方对此明知,而且双方开房是以夫妻名义,而且是多次开房。这种情况下就涉嫌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种是其中一方属于现役军人的配偶,另一方对此明知并且多次开房,涉嫌的就是破坏军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结语】开房行为中存在嫖娼、传播性病、强奸等违法行为的风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相关法律规定,自觉遵守,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法律能够更加完善,加强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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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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