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使用伪基站发广告是一种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刑罚和罚金处罚。本文将详细解释被相关部门发现使用伪基站发广告的处罚情况。
一、被相关部门发现使用伪基站发广告怎么处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武器库中又添一枚利器:使用伪基站发送违法犯罪信息,将可能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其中规定,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
“伪基站”即假基站,设备一般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或手机组成,通过短信群发器、短信发信机等相关设备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利用2G移动通信的缺陷,通过伪装成运营商的基站,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
9部门就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使用“伪基站”犯此罪情节严重的标准,《解释》中规定: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五千条以上,或者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
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也构成“情节严重”;违法所得十五万元以上的,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影响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
(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
(三)举办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场所及周边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
(四)同时使用三个以上“黑广播”“伪基站”的;
(五)“黑广播”的实测发射功率五百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十公里以上的;
(六)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五千条以上,或者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
(七)雇佣、指使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员使用“伪基站”的;
(八)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
结语:为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解释,使用伪基站发送违法犯罪信息将被认定为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刑罚和罚金处罚。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https://yundaoxs.com/xsxg/9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