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及构成要件

【导语】金融票证罪是一种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罪行的量刑标准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本文将详细解析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以及构成要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罪行的法律规定。

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及构成要件

一、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

视案件的情况来确定;

《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客观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主体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主体。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结语】金融票证罪是对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对犯罪行为的严惩不仅能够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还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本文的解析,能够提高人们对金融票证罪的认识,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https://yundaoxs.com/xsxg/10572.html

(0)
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上一篇 2024年3月15日 10:35
下一篇 2024年3月15日 10:4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