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时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并制作会见笔录。而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次数没有限制。本文详细介绍了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权利和要求。
一、会见嫌疑人旁边有人吗
律师会见时旁边没有警察。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看守所民警不应当在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会见的时候律师能不能录音
看守所规定,不能把有录音性质的器材带进看守所。所以,看守所对于录音都是完全禁止的。但刑事绿水都知道,有时候当事人告知的未必是事实,如按照当事人所说的去辩护,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有的当事人,会见当时讲的非常确定,一定要给做无罪辩护,否则就解除。但当案件结果不好的时候,往往又会出尔反尔,把责任推给辩护律师。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做好笔录记录。关键时刻,可以2名律师去共同会见,将重要情况作出固定。
如果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实,为了避免执业风险,比如,当事人可能会把自己翻供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推给律师。这时,关系到律师是否构成,而不仅仅是违反看守所会见规定了,这时也可以进行录音。注意,这里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要权衡不录音的结果,与违反看守所会见规定的结果,二者进行权衡比较后,如果确需录音以保护律师,还是要选择更为有利的一面。
注意,这里还是需要强调,律师会见要符合看守所的规定,如果确实可能要违反看守所的禁止性规定,律师也可以选择解除委托协议。
三、律师费是先给还是后给
1、请律师费用是先给还是后给都是可以的,因为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正常委托是先支付和办理委托程序。如果是风险人,首先要办理手续,等待胜诉后再付款,如果败诉,则不予付款。然而,风险代理人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通常是10%甚至更多。
至于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实践中,律师费可以约定事前支付;也可以选择事后支付;还可以选择事前交一部分,事后再交一部分。
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律师承办案件,会在中对律师代理费、办案花费等事项进行商定,并按商定执行律师相关收费准则及付款方式等,通常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通常而言,律师代理费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或者签订合同后几日内支付律师费的。
2、但在符合风险代理的情况下,即是指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较低的基础花费,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要求等先行商定,达到商定要求的,按商定支付花费;不能实现商定要求的,不再支付任何花费。总之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确定。
3、支付律师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支付,这是按照比例来支付,各地都制定有详细的律师收费办法;一种是等程序结束后支付,属于风险代理,收费标准要高一些。
具体律师费的支付,是案件审理之前先付还是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再付,当事人可以和律师进行协商。一般来说根据律师的专业水准来决定律师费是先支付还是后支付,如果律师比较的专业、负责,那么可以先支付,若是担心诉讼案件成败,那么可以先支付一半费用,案件审理结束再支付一部分费用。
结语: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会见嫌疑人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律师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会见过程,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同时,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次数也没有限制,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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