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不起诉决定后的公安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和相关单位。而对于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只要公安机关证据充足,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仍有可能被起诉。此外,有被害人的案件,被害人也有权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后公安会怎样呢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应解除。不过,不起诉分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不足不起诉。如果是相对不起诉,则可能会面临。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检察院一直不批捕还会不会被起诉
检察院一直不批捕也可能会被起诉,只要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证据充足移送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了,且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然会起诉。
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即使检察院不批捕也不代表就不会被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检察院不起诉后重新起诉期限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动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结语:在刑事诉讼中,不起诉决定后的公安措施是需要及时解除的,同时公安机关仍有权依法起诉犯罪嫌疑人。而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以上是对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措施及重新起诉期限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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