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出庭可能导致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甚至中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也可能被视为撤诉处理。了解刑事案件开庭的相关规定,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一、刑事案件不去开庭会怎样?
1、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的,法院会或。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开庭的时候都会从看守所直接去法庭开庭。
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会马上收监吗?
1、刑事案件开庭后不一定会马上收监。
收监是在法院判决后才会进行的,所以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应该是进行审理,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收监。
如果被告人在法院开庭之完是被的,在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后,经法院审查,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可以适用的,就不会在法院开庭前将被告人收押。如果审查后认为不能适用缓刑的,则法院可以在开庭前将被告人逮捕收押,也可以在开庭后或宣告判决时立即将被告人逮捕收押。
2、收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必须是判处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2)不具有应的法定情况。
(3)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副本、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三、刑事案件开庭被害人可以不去吗?
1、刑事案件开庭被害人不一定可以不去。
如果开庭时被害人到庭的,被害人就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决时,对被害人的主张或要求也会予以考虑。如果被害人不到庭的,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但被害人就失去了当面向法官陈述的机会,法官只会根据公安机关以前对被害人所作的笔录来进行判断。
2、刑事案件的被告必须到庭。
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缺席审理和判决的规定,对被告人不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所以在宣判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如果被告人在宣判之前脱逃的,也可以中止审理,并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对被告人进行抓捕。
3、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
【结语】刑事案件开庭后并不一定会立即收监,收监需要满足特定条件。被害人可以选择是否出庭,但出庭可以表达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若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一旦原因消失,应恢复审理。了解相关规定,有助于正确认识刑事案件开庭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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