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及手续要求

导语:本文介绍了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需要提供的手续要求,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并要求看守所及时安排会见。同时,还详细列举了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案件中需要遵守的规范和程序。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及手续要求

一、刑事案件中见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控告。

2、为被的犯罪嫌疑人申请。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书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三、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

2、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守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结语:作为辩护律师,不仅要提供法律咨询和提供帮助,还要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和庭审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程序,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司法机关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和维护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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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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