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想要进行刑事案件的再审改判并不容易,因为再审的几率较小。本文将介绍刑事案件再审的审查方式以及符合再审情形的要求,并提供了再审申请书的书写要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刑事案件再审的过程。
一、刑事案件再审改判的几率有多大
几率较小。根据我国司法实践,案件就是进入再审的几率都不大,因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必须进行审查,确定案件是否确有错误。如果有错误,才能进入再审。绝大多数的再审申请是被驳回的。即使进入再审,不代表就一定能够改判,所以改判的几率很小。
二、刑事案件再审如何审查
1、对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2、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3、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4、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间的一种较正式的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三、刑事案件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刑事案件再审申请书如何书写
再审申请书是再审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类似于普通诉讼程序中的。提出再审申请时,能提交一份结构清晰,内容重点突出,法律关系准确,说理翔实明了的再审申请书,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除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结语:对于想要进行刑事案件再审的人来说,了解再审的几率以及再审的审查方式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再审改判的几率较小,但只要符合再审情形,合理撰写再审申请书,就有可能改变原判决。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刑事案件再审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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