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时效、审查期限及一般审理期限是多久?

【导语】本文详细解读了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审查期限以及一般审理期限,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超时导致的案件无法受理或延迟审理。同时,也提供了关于公诉案件和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特殊情况下的审理期限。若您想了解刑事案件审理的具体时间要求,请继续阅读本文。

刑事案件申诉时效、审查期限及一般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时效为多久

刑事案件申诉时效为两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的才会受理,如果超过两年的,除非具备以下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刑事案件审查期限是多久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是: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审理期限是: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速裁程序案件的审期: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一般是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审理期限需要二个月至六个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被告人被的适用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结语】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审查期限和一般审理期限对于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司法公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延长审理期限。同时,公民也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提出申诉,并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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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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