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分类及申诉流程解析

【导语】刑事案件既有公诉案件,也有自诉案件,具体分类及申诉流程需要了解。本文详细介绍了刑事案件的分类情况以及申诉的相关规定,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刑法中的关键概念。

刑事案件的分类及申诉流程解析

一、触犯刑法都是案件吗

刑事案件是不是公诉案件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不一定都是公诉,有一部分的刑事案件属于公诉。

2、刑法中一小部分,例如、就是自诉的刑事案件。

3、刑法中的案件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

二、刑事案件分为哪三个阶段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大约5最长个月时间。拘留后3~7日,逮捕后,公安局侦查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月,到法院审理2个月。

三、标准是什么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

(3)属于自己。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四、刑事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人、近亲属。

2、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3、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⑴、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⑵、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来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⑶、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⑷、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

、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

5、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结语】了解刑事案件的分类及申诉流程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只有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并引起对刑事案件的更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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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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