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不认罪案件,证人证言等主观性证据原则上应当一证一质,书证、物证等客观性证据可以在征询被告人意见后分组举证质证。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https://yundaoxs.com/wdzs/1696.html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不认罪案件,证人证言等主观性证据原则上应当一证一质,书证、物证等客观性证据可以在征询被告人意见后分组举证质证。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https://yundaoxs.com/wdzs/1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