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详解了民事诉讼中拘留的相关事宜,包括拘留的条件、法律规定、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拘留时间限制、家属通知和悔改解除拘留的情况。此外,还介绍了被拘留人的救济途径,包括提起复议和通过拘留所向法院反映。了解这些内容,可以更好地了解拘留的执行程序和权益保障。
只要你符合拘留的条件,那么,当然是可以拘留的。至于你怎么到法院,是谁把你骗去的还是哄去的,那只是一个方式,对结果没有影响。
而且估计你过去以后没有跟对方达成和解,如果达成和解的话,就不存在拘留的问题了。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执行拘留的相关事情。
1.拘留并不是随便拘的,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248条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可以予以拘留、罚款。
至于什么是上述拒不履行的行为,在民诉法解释第18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这主要是指以下4种行为:
一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是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是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2.拘留是需要在拘留所进行的,而不是在看守所。
看守所所羁押的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人,而拘留所羁押的包括因行政违法而被治安拘留的,也包括司法拘留的。
毕竟,拘留是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所以拘留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时间最多不可以超过15天。而且不得因同一事由连续拘留。
不过如果是因为不同的事由,比如说之前是因为没有报告财产,之后是因为拒不履行,那是可以连续拘留的。
而且,如果因为拒不履行先被拘留,一段时间以后,再次拒不履行还可以再次拘留,只不过这个具体的间隔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3.如果将人拘留了,法院需要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毕竟,一个大活人不见了,哪个家属都容易着急。
另外,如果在拘留期间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改的,可以责令其具结悔过,提前解除拘留。
在实践中来看,如果被拘留的是被执行人,如果在拘留期间将案件履行完毕,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则一般情况下会提前解除拘留。
4.如果被拘留的人不服,也是由救济途径的,那就是向上级法院提起复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复议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必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
当然,如果是在羁押期间的话,是可以通过拘留所向法院反映的。
【结语】通过本文的解析,我们了解到民事诉讼中拘留的相关事宜,并了解了拘留的条件、法律规定、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拘留时间限制、家属通知和悔改解除拘留的情况。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了被拘留人的救济途径,包括提起复议和通过拘留所向法院反映。在面对拘留时,我们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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