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及保证金的要求,同时解释了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的规定和特殊要求。此外,文中还列举了退还保证金的情况和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一般情况下都是能退的,但是特殊情况是退不了的。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相关问题。
1.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
对于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也不至于危害刑事诉讼进程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既然是取保候审,自然有一个取保。
取保指的就是要提供一定的担保。这个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人保指的是提供保证人,物保则指的就是提供保证金。
对于保证金,是有一定数额要求的。这个数额需要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
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应当为1000元以上,而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则可收取500元以上的保证金。
另外,保证金是不能随便交的,而是需要将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2.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有违反就有可能被收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如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另外,有一些特殊的案件,对被取保候审人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如果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则可以没收部分保证金或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同时可以改变强制措施。
即便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也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3.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当相关裁判文书生效以后,就可以要求退还保证金。这些情形主要有:
一是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案件不再继续侦查了,解除了取保候审。
二是案件侦查期间,公安机关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并且解除取保候审。
三是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四是法院最终作出了生效的判决,而且该判决得到了执行。
这里,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法院的判决中判处了罚金、或者责令被告人退赔损失,而被告人没有履行,那可以通过强制执行保证金的方式来处理罚金。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都可以退还保证金。这包括最终判处了实刑,也是可以领取的。
五是在法院裁判作出之前,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还是法院,改变了强制措施,收监了。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了,这个时候由于取保候审不再继续履行了,除了嫌疑人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者罚金义务之外,都可以要求退还保证金。
【结语】除了特殊情况下无法退还保证金外,一般情况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在相关裁判文书生效后可以申请退还保证金。了解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相关问题,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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