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影响和恢复执行的可能性

导语: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虽然被执行人仍需承担债务,但可以恢复执行以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文将介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终本约谈程序的内容以及恢复执行的条件和限制。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影响和恢复执行的可能性

这句话说起来是没什么毛病,但是对于以后恢复执行来说,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的。

从当前司法实务的现实来说,案件真正执行完毕的占比可能只有20%左右。

再刨去部分终结执行的案件,有超过半成的案件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的。

这也就是很多人不愿意终本结案的原因所在了。当然即便申请执行人不同意终本,也不会改变什么。

接下来我们就展开说一说。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执行案件结案的一种,只是一个阶段执行程序的终结,也就属于你所说的执行程序的结案。

因为在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案件是不会完全结束的,债务也不会就黄了的,会一直跟着被执行人。

由于执行案件的期限是6个月,那么在6个月之内,法院必须做出一个结案的决定。

这个结案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而终本案件是所有结案方式中占比最大的。

2.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前,法院会有一个终本约谈程序,也就是执行法官会采取当面或者打电话的方式(以后者居多),向你说明一下案件的情况,以及接下来要终本,并询问你的意见。

在约谈中,执行法官便会说出上述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当然不是骗你的,毕竟他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并不一定是完全真实的。

首先,无论你是否同意终本,对于最终的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第517条的规定,只要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即便发现了线索,但无法实际处置,比如只查封了车籍,没有实际扣押车辆,便可以终本。

而对于终本,有两种方式,第1种是需要申请执行人同意,第2种则是法院依职权终本,只要经过合议庭的合议、经院长批准就行。

其次,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这也就是说的恢复执行的问题了。

恢复执行的好处是,不再受任何时效的限制,什么时候被执行人有新的线索,都可以恢复执行。

不好处就是只有发现财产线索才会恢复执行,如果在没有任何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难度非常大。

3.按照当前的规定,在案件终本之后5年内,法院的执行系统每隔6个月会自动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法院会依职权恢复执行。

但是,这个查询是由最高法院在相应的执行系统后台进行的,查询的对象也有限,如何反馈、如何恢复执行,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未知数。

唯一好在的是,即便终本了,案件也永远不会过期,而且被执行人会一直被限制高消费,一直需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利息是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确定。

此外,只要被执行人退休了,有退休金和养老金了,都可以强制执行。

而且即便被执行人死亡了,其遗产也将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其余的部分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结语:即使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仍需承担债务利息和受限高消费,退休金和遗产也可被强制执行。虽然恢复执行有一定难度,但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可再次申请执行,案件永远不会过期。请注意,查询财产情况和恢复执行的具体方式尚不明确,需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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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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