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绑架罪与诈骗罪如何处理?竞合时会按照哪个罪名判刑?本文详细解析了绑架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以及在竞合情况下的刑罚处理。同时,也提到了行为人同时实施绑架与诈骗行为时的合并处罚问题。如果你对此感兴趣,不妨继续往下阅读。
一、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如何处理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会按照最重的犯罪行为判处刑罚,对于任何的犯罪主体而言,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都是会依据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造成的影响来判断的,诈骗罪与绑架罪在竞合之后,一般会按照诈骗罪来处理,此时无疑是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首先,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处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诈骗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是很大的,诈骗罪属于利用欺骗的手段对当事人的经济财产进行侵犯,而绑架罪一般则是通过暴力的手段要求当事人的亲属支付一定的资金,两者在实际犯罪事实上的手段和方法都是完全不同的。
1、诈骗罪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正常活动。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3)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2、绑架罪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主体。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处理的司法实践中,犯罪行为人犯诈骗罪的,此时是比较常见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同时,也实施了绑架的行为的,或者是在绑架过程中进行了故意伤害的,此时都是需要进行合并处罚的。
【结语】绑架罪与诈骗罪在实际犯罪行为上具有明显区别,前者涉及人身自由权利,后者则是对经济财产的侵犯。在竞合情况下,通常会按照最重的犯罪行为判处刑罚。此外,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绑架与诈骗行为,或在绑架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需要进行合并处罚。希望本文能为你解答相关问题,增加对绑架罪与诈骗罪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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