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了解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最长时间以及检察院对补充侦查的规定,有助于对案件进展和审查起诉期限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多久
对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的人民检察院。
二、审判阶段的期限是多长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特别情况可以(如:需要通知新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合议庭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回避。)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第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审限与相同,但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决定。
三、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几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结语: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经过一定的时间限制后仍未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期限。同时,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规定了补充侦查的次数和期限。了解这些规定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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