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是否可以和解?多长时间能够得出结果?需要审查的时间有多久?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答这些问题。
一、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过后能和解么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可以和解。可以在预审阶段和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哪些案件可以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
(二)除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多长时间有结果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需审查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需要审查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案件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为十天,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可以在预审、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同时,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符合速裁程序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需要审查的时间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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