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辩护权:家属能否代替被告人辩护?

【导语】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家属也可以代为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可以委托亲友或律师作为辩护人。但是,被剥夺自由或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刑事案件辩护权:家属能否代替被告人辩护?

一、刑事案件的家属是不是能帮被告人辩护

刑事案件家属可以帮被告人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是不是一定不加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第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因此,上诉不加刑仅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刑罚。但是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时,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后被害人可以要求撤案么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

可以撤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结语】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家属可以参与辩护,除了被告人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亲友或律师担任辩护人。然而,被剥夺自由或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这一制度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审判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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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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