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及审理程序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
一、刑事案件处理流程怎样进行
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如下:
1、由检察机关提起。如果属于受害人,则由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案件并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应通知公诉方与被告人及被告人的。
3、宣判。法院应当公开宣告判决,并将送达、被告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诉讼人。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进行法庭调查;应就公诉人提供的犯罪进行法庭质证;如果被告人向法庭提供证据的,应当向公诉人展示,并由公诉人提出质证意见;公诉人、被告人及被告人辩护应当发表辩户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
二、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应当按照范围。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怎样
1、要启动再审的话,需要原来的判决裁定出现了错误。
2、要么是有新的证据出现,证明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出现了错误,或者是原先作出判决根据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是证据之间存在着矛盾。
3、此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比如说审判员应该回避的,没有回避等等,也可能会启动再审。
【结语】了解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希望本文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增加对司法程序的了解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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