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将介绍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后可能免于起诉的情况,以及撤案的条件。同时,还会探讨立案后需要查明的内容和强制猥亵罪的类型,以及嫌疑人主动自首的确定幅度。最后,将解答关于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一、猥亵罪什么情况能免于起诉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应当按照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后存在哪些情形可以撤案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的;
(五)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后需查明哪些内容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四、强制猥亵罪的类型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后嫌疑人主动自首怎么确定幅度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六、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了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后的免责情况、撤案条件以及审查起诉的条件。在司法机关的审理下,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公正和法律的权威。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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