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150万判刑标准及认定方法(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区分方法)

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贷款诈骗罪150万判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贷款诈骗罪的不同情形进行了解释。同时,还提供了识别贷款行为人具有诈骗故意的方法,包括携带贷款潜逃、挥霍贷款、将贷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此外,本文还探讨了如何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给出了判断标准和方法。

贷款诈骗罪150万判刑标准及认定方法(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区分方法)

一、贷款诈骗罪150万怎么判

一般是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如何认定贷款行为人具有诈骗故意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三、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在处理贷款纠纷案件时,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是十分重要的。本文通过解释贷款诈骗罪的判刑标准和诈骗故意的认定方法,以及与借贷纠纷的区分方法,为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在司法实践中,应综合考虑贷款行为人的行为和意图,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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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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