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信诈骗罪判刑标准及借贷型诈骗中利息的处理方法

导语:网络电信诈骗罪在刑法中有明确的判刑标准,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刑期和罚金。而在借贷型诈骗中,已支付的利息并不算作犯罪成本,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诉讼来追求经济损失的赔偿。本文将详细介绍网络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以及借贷型诈骗中利息的处理方法。

网络电信诈骗罪判刑标准及借贷型诈骗中利息的处理方法

一、网络电信诈骗罪应该怎样判?

诈骗罪一般判刑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数额与情形来判:

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算什么

1、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算为实施诈骗行为支付的成本

在刑事上,对涉案赃款的认定,从来是不算利息的;法律也规定了一条救济的途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赔偿因其犯罪行为带来的损失。

2、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给付被害人的本金数额,不计入犯罪数额。

案发前已付利息不属于犯罪成本,民事债权人与刑事被害人所应承担的风险不同致利息受不同保护,案发前已付利息可全部用于折抵未还本金以确定诈骗数额。因此,案发前已付利息应折抵未还本金确定诈骗数额。

三、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认定如下: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结语:对于网络电信诈骗罪,法律已明确了判刑标准,根据数额和情节的不同进行量刑。同时,在借贷型诈骗中,已支付的利息并不计入犯罪数额,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网络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和借贷型诈骗中利息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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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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