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当跟贪污罪一样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其中的经手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经过了被告人的手,而是指实质意义上的占有或支配。本案中,一方面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并没有占有异常快递;另一方面,异常快递是“封缄物”,行为人并未占有“封缄物”内的财物,所以,将整个异常快递据为己有仍然是盗窃行为,不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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