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罪犯被拘留在看守所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罪犯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第二,罪犯在判决执行以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可以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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