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导语】本文将详细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以及构成要件,重点关注情节特别恶劣的加重处罚事由。同时强调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过失性质,建议被告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提供辩护。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刑法》中没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这个罪名,在生产过程中导致重大事故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该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另外注意,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如果是出于故意造成了重大事故的话,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并且,因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影响极其恶劣,往往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比较重,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

二、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

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构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

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在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

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必须是从事某项“业务”的。

2、犯罪对象是人身和财产。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结语】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在犯罪客体、行为方式和犯罪主体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了解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对于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至关重要。同时,考虑到该罪的严重性,建议涉及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以提供有效的辩护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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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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