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如何确定书写时间?笔迹鉴定材料及费用

【导语】笔迹鉴定可以确定书写时间,但只能大致确定。本文解释了笔迹鉴定的原理和技术,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费用承担问题。

笔迹鉴定:如何确定书写时间?笔迹鉴定材料及费用

一、笔记鉴定能鉴定出书写的时间吗?

1、笔记鉴定能鉴定出书写的时间,但是只能确定一个大概的时间

根据《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

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2、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是可以鉴定的。

二、笔迹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诉讼活动中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并由双方协商确定鉴定人。若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可出庭作证。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专门知识人出庭提出意见。费用由申请方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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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上一篇 2024年3月4日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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