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与法庭调解:犯罪构成、刑责与解决方式

【导语】强制猥亵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涉及刑事责任和人身危险性。本文将探讨强制猥亵罪是否可以通过法庭调解解决,并分析其犯罪构成、刑责以及解决方式。

强制猥亵罪与法庭调解:犯罪构成、刑责与解决方式

一、强制猥亵罪可以不上法庭调解吗?

猥亵罪可以和解,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就其刑事责任和人身危险性而言,就算是得到当事人的谅解,也只会减轻处罚,但依然会受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是否构成犯罪?

1、实施了猥亵行为不一定会构成犯罪

(1)猥亵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认定无罪。

行为人的猥亵妇女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该认定为无罪,可由公安机关做。

(2)在火车卧铺车厢内实施猥亵的属于在公共场所猥亵的情形

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学校等区域,这些区域往往人来人往、人流量大,且人数不特定,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猥亵行为,情节更为恶劣,应当重罚。

(3)在公交车上猥亵未满14周岁女童的,构成

行为人在市内公交车上对未满14周岁的女童进行猥亵的,对其应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2、强制猥亵罪中强制方式的认定

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有的观点认为,行为人客观上采用强制的方法,必须达到足以使被害人难以反抗的程度,使被害人丧失性自主权,沦为行为人满足其欲望的工具。

三、强制猥亵、与一般猥亵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1、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一般猥亵行为的区别为是否采取了强制方式实施猥亵行为。

(1)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行为区分开来,《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2、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对象情况不同。本罪的“侮辱妇女”,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本罪的“侮辱妇女”,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结语】强制猥亵罪的犯罪构成需要采取强制方式实施猥亵行为。与一般猥亵行为相比,强制猥亵罪的区别在于是否采取了强制方式。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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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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