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将解答一个常见问题,即检察院在不起诉前是否会通知当事人。同时,还会详细介绍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的对象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这一问题。
一、检察院不起诉前会通知吗
1、检察院不起诉前会通知。检察院如果不起诉会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并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同时为各方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而如果当事人处于在押情形的,会立即释放。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请求提起。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检察院不起诉会通知谁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的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三、检察院与公安局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检察院与公安局的区别:
1、概念不同: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公安局是治安维护社会管理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行政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
2、职责不同:检察院负责案件起诉和对案件诉讼过程中的监督,除普通刑事案件外检察院还负责贿赂渎职侵权之类的案件,公安局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户籍、出入境等工作。
3、权力不同: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安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机构之一,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因此,公安侦查属于执法中的司法活动,不具有法律监督的性质。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了检察院在不起诉前的通知方式,以及不起诉决定书的送达对象。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解答疑惑,提供有益的信息。同时,也提醒读者在相关法律问题上保持一定的了解和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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