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件的处理方式及其行为特征

导语:寻衅滋事案件是一类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处理方式与行为特征备受关注。本文将从被起诉与不起诉的情况、案件性质、民事赔偿等方面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寻衅滋事案件。

寻衅滋事案件的处理方式及其行为特征

一、关于案件的起诉检察院不起诉会怎样

看情况:

其一、如果是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因其有重大表现而不起诉的,则会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二、如果是因为不足不起诉的,则会由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后,再向法院提起。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被寻衅滋事的案件是不是公诉案件

寻衅滋事案当然属于公诉案件,也就是寻衅滋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一般不能自己直接提起,是在报警以后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收集其寻衅滋事的证据,但是,受害者在公诉方提起刑事诉讼之前,自己也要准备好一份附带,给受害者造成的都要承担民事赔偿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三、被寻衅滋事的案件是公诉案件吗

寻衅滋事案当然属于公诉案件,也就是寻衅滋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一般不能自己直接提起刑事诉讼,是在报警以后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收集其寻衅滋事的证据;

但是,受害者在公诉方提起刑事诉讼之前,自己也要准备好一份附带民事诉讼状,给受害者造成的侵权行为都要承担民事赔偿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结语:寻衅滋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受害者在报警后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说明了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理方式及其行为特征,同时提醒受害者在公诉之前要准备好相关民事赔偿事宜。了解寻衅滋事案件的性质和处理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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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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