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帮信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审查内容有哪些)

导语:想了解帮信罪案件的移交和审查流程吗?本文为您详细解析了帮信罪案件不是由公安移交到法院,而是由检察院审查和提起公诉的过程。

涉嫌帮信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帮信罪案件是由公安移交到法院吗?

帮信罪案件不是由公安移交到法院,帮信罪的起诉主体是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涉嫌帮信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涉嫌帮信罪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涉嫌帮信罪审查起诉期间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五、帮信罪起诉后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六、帮信罪开庭后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结语: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帮信罪案件不是由公安移交到法院,而是由检察院审查和提起公诉。同时,还介绍了涉嫌帮信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审查内容、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情形,以及法院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开庭后可能出现的情形。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帮信罪案件的审查和起诉流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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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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