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刑案件中,检察院是否有权进行不起诉的决定?本文探讨了符合法定条件下的不起诉情况,并介绍了撤诉和撤回起诉的具体要求。
一、刑事案件能不能免于起诉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检察院能不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说:
1、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能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能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3、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人民检察院能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能不能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能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也能不能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作出处理。
二、刑事案件撤回起诉有要求
首先,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
(1)法庭审判过程中,判决宣告前,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等情形,能不能要求撤回起诉;
(2)第二种就是补充侦查后,到了法庭的期限内依然达不到让法庭恢复审理的条件,这时检察院能不能撤回起诉。
其次,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能不能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不负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是否能不能进行撤诉
不能不能。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能不能影响量刑的。
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或,是能不能适用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能不能酌情处缓刑。
【结语】刑事案的撤诉和撤回起诉都有一定的条件和。被害人的补偿和求情也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刑事诉讼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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