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我国起诉敲诈勒索罪的程序和规定,包括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决定和审查期限等内容。同时,还解析了敲诈勒索罪的判刑标准和行为表现方式,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我国如何起诉?
我国将是由人民检察院起诉敲诈勒索罪,由检察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或者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敲诈勒索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的行为表现方式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言相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
结语:对于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明确了起诉规定和判刑标准。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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